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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遗产范围

时间:2020.12.0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具体范围是: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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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抚养关系:一、继母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便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继母的财产;二、继母没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则无法继承继母的财产。......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抚养关系:一、继母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便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继母的财产;二、继母没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则无法继承继母的财产。......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抚养关系:一、继母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便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继母的财产;二、继母没有抚养继子女,继子女则无法继承继母的财产。......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1249 2022-08-14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能具备哪些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921 2022-08-14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能具备什么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1466 2022-08-14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520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1067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837 2022-01-06
滕培胜律师

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民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非诉讼案件,精通法律、法规,善于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滕培胜律师一直专注于法律诉讼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的痛苦复杂心情。 尤其在与委托人沟通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将深奥而枯燥的法律问题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深入浅出的进行重新阐释,并根据委托案件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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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股权继承是否可以?

    1340人阅读

    可以放弃股权的继承。但是如果这个股权是作为遗产要求当事人继承的,当事人必须要在这个遗产进行正式分割之前就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能够是口头放弃,必须要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或者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放弃。

  • 第一顺序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可以吗?

    1347人阅读

    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就做出放弃的表示,而且当事人必须要用书面的形式或者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一旦公证之后,当事人就不再是继承人了,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做出放弃继承,那么是视为继承的。

  •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就可以继承吗?

    1833人阅读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放弃是可以继承的,一般做出放弃继承遗产的申请是需要在继承开始,遗产处理前,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到其他继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未表示就可以视为继承。

  • 自立遗嘱和代立遗嘱的区别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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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见证人。如果是自立遗嘱那么通常是不需要任何见证人的,只要这个遗嘱是当事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那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份自立的遗嘱是法律分割遗产的直接凭证,但是代立遗嘱一定要有合法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