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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2.04.2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021人
律师解析:
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保证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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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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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华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大学毕业,便开始办理法律相关实务,具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践经验,并长期担任公司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民生路交叉口永和国际广场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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