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1304人阅读
非法持有枪支致人轻伤,将同时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伤害罪论处,具体量刑根据两个罪名的刑期综合判断,但管制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未满三十五年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
1666人阅读
检察院决定赦免时,一般不再要求缴纳罚金。不予起诉通常意味着未构成犯罪,无需处罚。但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可能涉及较严重犯罪情节,此时赦免是否需缴纳罚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846人阅读
对于十四至十六周岁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若犯下八种特定罪行,应依法判定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适度从轻或减轻。而十二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犯下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并在特定情况下,也需依法判定责任,量刑时可适度从轻或减轻。
1920人阅读
犯罪分子自首并立下重大功绩,可以申请减刑。自首包括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或在司法机关控制下如实供述未被掌握的罪行。重大立功表现包括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提供关键线索、阻止重大犯罪活动、配合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以及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等。这些行为若经查证属实,犯罪分子可申请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