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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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这种操作并不涉及法律问题。但如果租赁者利用该支付宝账户从事电信欺诈,出租方可能被视为共犯。我必须强调,“支付宝刷流水”与洗钱行为无异,是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我强烈建议您立即停止任何可能违法的行为,以避免承担刑事责任。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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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审判中,若受害人或其家属提供谅解书,法官会酌情减轻被告刑罚。非终生监禁的罪犯在狱中遵守规定、积极改造、表现出悔过自新或立功行为,均可获得减刑机会;重大立功者则享有更显著的减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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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金可手机缴纳,法院出判决后Sherman会开具罚金收据,请使用手机银行APP支付并注明案件编号。不清楚流程请联系承办法官。也可到法院财务部门缴纳。注意要按判决期限一次性或分期缴纳,逾期未缴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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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的共同犯罪者,只要涉及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行为之一,并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即可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卖淫罪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此类犯罪,法律将依法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