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对于网络参赌行为的处置措施如下:若情节轻微且触犯刑法的条件尚未满足,则将面临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额度的罚款;而若其涉案事项已经严重到需要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可能被判处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且需同时缴纳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金。另外,如果该涉赌案件已达到犯罪程度,根据法律规定须接受法律制裁,其中包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惩罚措施,此外还应处以罚金。
网络参与赌博犯罪是否适用缓刑,得综合考虑犯罪程度、悔罪态度、再犯风险以及对社区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要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风险,对社区也没有不良影响,那可能会考虑缓刑。但具体案件是否符合条件,还得根据具体情况仔细评估。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参加赌博活动且涉及到的资金额度巨大或情节较为恶劣者,将被认定为赌博罪。针对此种情形的法律制裁措施,通常包括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管制,并且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将会综合考虑涉案赌资数额、犯罪行为的情节以及当事人过去记录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定夺。若仅属偶然参与且情节较轻者,则有可能获得免予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转而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赌博,或把赌博作为主要职业活动,可能会被认定为赌博罪。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赌博行为也受到严格监管。如果参与者的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聚众赌博”。
网络赌博可能构成犯罪,主要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抽头渔利超五千; 2.赌资累计五万; 3.参赌人数累计二十; 4.组织十人以上境外赌博并收费。 长期沉迷网络赌博,赌博收入成为生活来源,也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