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时间:2022.08.1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49人
律师解析: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死亡主体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若是第一继承人都在世,那么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来分配。对于抚恤金第一继承人已经全部死亡,那么将没有其他人可以获得抚恤金,对于......

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一份真实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1051 2022-08-15
  • 一份真实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961 2022-08-15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1249 2022-08-14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520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1067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837 2022-01-06
李晓娟律师

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李晓娟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擅长:离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分家析产、离婚后财产纠纷。 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咨询及代理。尤其对离婚案件涉及房产、股权、公司上市、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务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能够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设计最优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李晓娟律师以其专业、细致、及时高效的工作方法实时掌握婚姻家事审判的总体趋势,熟悉不同家事法官的审判风格,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发展方向,对案件结果有着敏锐预判力。

咨询该律师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股权继承是否可以?

    1346人阅读

    可以放弃股权的继承。但是如果这个股权是作为遗产要求当事人继承的,当事人必须要在这个遗产进行正式分割之前就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能够是口头放弃,必须要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或者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放弃。

  • 第一顺序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可以吗?

    1356人阅读

    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就做出放弃的表示,而且当事人必须要用书面的形式或者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一旦公证之后,当事人就不再是继承人了,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做出放弃继承,那么是视为继承的。

  •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就可以继承吗?

    1846人阅读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放弃是可以继承的,一般做出放弃继承遗产的申请是需要在继承开始,遗产处理前,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到其他继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未表示就可以视为继承。

  • 自立遗嘱和代立遗嘱的区别是怎样的?

    1538人阅读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见证人。如果是自立遗嘱那么通常是不需要任何见证人的,只要这个遗嘱是当事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那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份自立的遗嘱是法律分割遗产的直接凭证,但是代立遗嘱一定要有合法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