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大家都知道想要确定犯罪的惩罚到底是怎样的,主要是看这个人犯的事情有多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又有多深就拿我在这儿要说的诈骗罪来说,咱们国家法律上明确说明,它的刑罚程度跟这个人骗到手的钱财多少和整件事情的严重程度有着直接联系。
这个问题你得结合具体情况来看,不能光看着欠钱不还就说人家犯罪。
要让借了钱不肯还的事儿变成是个犯罪行径,那就得看这个人是不是有意去欺诈别人,从别人那儿弄到了一大笔钱,而且这笔金额还得够高。如果这个借钱的人当时借钱只是为了救急,并不想把钱占为己有,或者他并没故意捏造一些事实来欺骗人家,那这样的行为应该就不算诈骗罪。只有那种明明知道自己还不起债,却故意花言巧语地欺骗别人,然后成功从他们那儿拿走了很多钱的情况,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说起诈骗罪,就得达到下面这些要求才算数儿:首先,你得有个明确的目的,就是想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而且这个目的还是非法;接着,你得利用一些手段来让别人相信你说的话和做的事都是真的,比如说扯谎、掩盖事实什么的;最后,你得骗到数额比较大的东西才能算是诈骗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借款人利用虚构事实及故意掩盖真相等手法,成功骗取他人借款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便可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借款人退还其非法所得,那么作为债权人,您有权依照该判决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追回所借出的款项。因此,即便借款人因涉嫌诈骗罪而被判刑,债权人仍有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