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父母的遗产儿媳能继承吗

父母的遗产儿媳能继承吗

时间:2022.04.2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66人
律师解析:
父母的遗产儿媳一般不能继承
但如下情况除外:
1、公婆订立遗嘱,将儿媳纳入继承人范围的;
2、儿媳主要依靠公婆扶养,或儿媳对公婆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3、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
4、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且继承开始前,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按......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100元的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无需交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继子女有权,但必须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视为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具有拟制的血缘关系,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该咋撤销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浏览量:1167 2022-08-11
  • 农村分家协议书该咋写?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农村的分家协议不同于传统的析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包括析产、赠与、赡养等多项内容,因为分家的情况较复杂,必须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并签名。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与信息;(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责任。

    浏览量:1180 2022-08-11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应该如何撤销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浏览量:1124 2022-08-01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520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1067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837 2022-01-06
李丹律师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

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律师为您解忧! 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李丹律师,男,福州市人,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合伙人。李律师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依据其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 李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位业务范围涉及多领域的复合型律师。一直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李律师常年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参与处理了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务管理,熟悉现代公司的运作机制,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相应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业务:担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承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及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对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高新科技法律规制之相关问题也有深入研究与丰富的处理经验,代理过多起涉及工业产权侵权、计算机取证等疑难问题的案件;执业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仗义执言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谋最大利益”的理念,在法律的职业道路上执着前行。 李律师认为,真正的法律,没有贵贱之分,它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一个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因此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不要等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才想到律师! 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为减少异地办案的劳顿,节约人力、物力及财力,提高办案效率,本律师愿为全国律师朋友及当事人提供在福建省全部市县办案时提供协助服务。

咨询该律师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股权继承是否可以?

    1340人阅读

    可以放弃股权的继承。但是如果这个股权是作为遗产要求当事人继承的,当事人必须要在这个遗产进行正式分割之前就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能够是口头放弃,必须要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或者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放弃。

  • 第一顺序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可以吗?

    1347人阅读

    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就做出放弃的表示,而且当事人必须要用书面的形式或者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一旦公证之后,当事人就不再是继承人了,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做出放弃继承,那么是视为继承的。

  •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就可以继承吗?

    1833人阅读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放弃是可以继承的,一般做出放弃继承遗产的申请是需要在继承开始,遗产处理前,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到其他继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未表示就可以视为继承。

  • 自立遗嘱和代立遗嘱的区别是怎样的?

    1534人阅读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见证人。如果是自立遗嘱那么通常是不需要任何见证人的,只要这个遗嘱是当事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那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份自立的遗嘱是法律分割遗产的直接凭证,但是代立遗嘱一定要有合法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