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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5.02.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64人
律师解析:
二者的区别为:
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
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
二者的公告期不一样。
二者宣布撤销后的效力不一样。
法律后果不同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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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者的区别为: 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 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 更多>>
  • 期限不同。 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两年,宣告死亡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达两年。...... 更多>>
  • 二者之间存在如下差异之处: 宣告失踪需满足其主题——即自然人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且时间长达法定时效;然而,宣告死亡却未对该期限有所规定。 对于申请将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声明中,各...... 更多>>
赵磊律师

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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