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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著作权包含什么

时间:2021.01.13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
(2)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
(3)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
(4)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1)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
(2)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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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作权。著作权是自动保护的,无需申请。未完成的著作的完成部分具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

王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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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696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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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制片人,于电影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包括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王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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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696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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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的对象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形状、图案与色彩的结合而具有美感的工业产品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是文艺、科学领域的具有原创性的作品。......

王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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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著作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具体有什么

    刘杨律师

    刘杨律师

    著作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包括:只允许著作权部分财产权转让;著作权的转让需要订立书面合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等规定。

    浏览量:1100 2022-06-27
  • 设计作品被侵权怎样进行赔偿

    刘杨律师

    刘杨律师

    按《著作权法》的规定来赔偿。1、设计作品属于著作权范畴,所以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进行相关赔偿。2、行为人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3、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浏览量:1040 2022-06-27
  • 文库方能否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刘杨律师

    刘杨律师

    要看具体的行为。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的,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浏览量:872 2022-06-27
  • 著作权登记的效力

    王细美律师

    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播放量:1217 2022-02-10
  • 办理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罗红律师

    1、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并填写版权申请表2、打印申请表,3、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初步审核4、审核通过的缴费,没有通过的需要补正或者撤销申请5、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等。

    播放量:776 2022-02-10
  • 著作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罗红律师

    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播放量:843 2022-02-10
王超律师

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

王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学习及研究工作,现执业于永康市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经验丰富。 民商事方面:成功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纠纷等案件数十件;先后为许多农民工朋友处理了数十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累计达上百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成功代理一些较有影响的案件,曾办理的部分诉讼案件先后在报纸进行过报道,并得到客户广泛赞誉和认同。 刑事方面:成功辩护各类刑事案件,尽职尽责可能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王超律师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是一位理论与实务兼长的年轻有为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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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权利的主体不同。2、权利的内容不同。3、权利客体不同。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