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被害人因其人身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或者个人物品遭到犯罪分子毁损所导致的物质损害,享有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的财产被犯罪行为人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占为已有或者进行了不当处置,其同样具备依法向法庭提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发起民事诉讼的资格。另外,针对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到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起附加的民事诉讼。
针对盗窃这一类非物品损毁类型的案件,受害人无法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补救方式仅能通过请求人民法院对涉案赃物实行追缴或是命令犯罪者赔偿损失。然而,即便经过上述措施后,仍旧未能完全挽回损失的话,被害方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普通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特别是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作为实际受害者,更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这一制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追求刑事公正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还能得到实质性的赔偿。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请求被纳入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为主,民事诉讼为辅。处理诉讼费用时,应优先考虑刑事诉讼法规。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诉讼费用制度,因此不应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特别是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作为实际受害者,更有权要求民事赔偿。这一制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追求刑事公正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能得到公正的审判,还能得到实质性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