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订立精选解答 >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时间:2022.04.1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914人
律师解析:
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购房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交易双方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
4、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要错把订金当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注意下列事项:1.合同名称要与合同内容一致。要尽量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并对合同性质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

邓珍律师
邓珍律师
13826160896
咨询我

特殊合同的订立方式:1、悬赏广告;2、招标投标;3、拍卖。《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

邓珍律师
邓珍律师
13826160896
咨询我

注意下列问题:1.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2.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消费者在......

邓珍律师
邓珍律师
13826160896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合同成立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刘嘉成律师

    刘嘉成律师

    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法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主要有:当事人假意借着订立合同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而导致受害人利益受损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

    浏览量:962 2022-07-22
  • 旅游合同是有名合同吗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刘嘉成律师

    刘嘉成律师

    1、旅游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2、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浏览量:1040 2022-07-22
  • 要约和承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刘嘉成律师

    刘嘉成律师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浏览量:1375 2022-07-22
  • 买卖合同的定金标准

    刘美玲律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确定定金数额的原则是:(1)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定金数额;(2)定金数额受最高限额的限制,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该限额的定金约定无效。

    播放量:745 2022-03-09
  • 哪些情况要承担赔偿责任

    刘美玲律师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播放量:1273 2022-03-09
  • 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刘美玲律师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播放量:1418 2022-03-09
邓珍律师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擅长法律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常年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知识产权、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房屋买卖、股权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 曾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对企业劳动人事、业务合同及知识产权板块进行系统梳理和规范指导。 具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基于多年的法律实践,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本科四年和研究生三年都是学的法律,同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

咨询该律师
  • 要约生效要符合哪些条件

    1486人阅读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进行要约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来进行的,要约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要约的的法律效力,要约生效之后是需要依法履行的。

  • 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631人阅读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进行要约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来进行的,要约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要约的的法律效力,要约生效之后是需要依法履行的。

  • 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什么

    1260人阅读

    合同的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

  • 合同附随义务种类有哪些?

    1503人阅读

    合同的附随义务通常包含了通知,说明,协助等等义务。通知义务是最常见的合同附随义务,这些附随义务都是为合同的主要义务进行服务的,如果是牵涉到一些保密的条款,那么保密义务也是应该尽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