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在《公司法》里都是“经理”。之所以不同看不同公司的偏好。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聘/委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其职权范围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马春霞律师,法学本科,曾供职于法院系统,从事法律工作8年,期间参与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案件,参与新三板、 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整合、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从事过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法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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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确定经营范围门类现在的营业执照上面只登记经营范围的门类。2、体经营范围选实际经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门类一般只能选一个,但是具体经营范围却没有限制,可以无限制的选择。3、以后经营的可以先选或变更如果现在没有经营,但是以后打算经营的范围也可以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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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法律法规对此也无强制性规定。只要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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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那么首先原股东要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然后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内容,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后办理验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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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确定经营范围门类现在的营业执照上面只登记经营范围的门类。2、体经营范围选实际经营的公司的经营范围门类一般只能选一个,但是具体经营范围却没有限制,可以无限制的选择。3、以后经营的可以先选或变更如果现在没有经营,但是以后打算经营的范围也可以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