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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1.07.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02人
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由两个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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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份真实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1051 2022-08-15
  • 一份真实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961 2022-08-15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浏览量:1249 2022-08-14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520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1067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837 2022-01-06
陈文龙律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陈文龙律师,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十一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公司法及商事诉讼。陈文龙律师同时服务十几家中大型公司,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公司运营与重要商业谈判,曾全程参与办理标的近百亿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其所带领的团队,曾参与过多次大额并购项目,并与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保持良好关系。 陈文龙律师,曾多次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华夏时报、国际商报等媒体采访,对公司法及民商事领域时事,给出专业建议与评论。 陈文龙律师为人诚实、正直,做事细心、严谨,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全面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商事法律服务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仲裁业务、商务文案制作、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和审查合同文本、律师尽职调查等。多年执业经历,千百次法庭对阵,运用法律法学方法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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