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看守所羁押期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由侦查机关负责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后,应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涉嫌流窜、多次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期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须在接到逮捕申请后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因此,贩毒案嫌疑人拘留后的羁押时间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检察院审查逮捕所需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后,应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涉嫌流窜、多次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期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须在接到逮捕申请后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因此,贩毒案嫌疑人拘留后的羁押时间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检察院审查逮捕所需时间。
确切的时间需求会根据案件的独特性质决定。按照我国法律,公开提起诉讼的案件,法院应在接收受理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超过三个月。若因地域或其他因素引发司法管辖变动,新的审理周期将从新法院接收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涉及贩毒案件的被拘留者,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通常为四至五个月,具体取决于案件情况。对于任何毒品犯罪活动,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惩罚,量刑则根据毒品数量和其他情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