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
黄轩律师,男,汉族,四川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非常熟悉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该律师除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从双重视角分析、考虑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较强的专业辩护技能和非凡的应变能力,诚实、稳重、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不仅如此,他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细节的关注,注重从证据入手,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其有口皆碑的职业道德和驾轻就熟的职业技能铸就了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和同行的尊重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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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违法所得没有钱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依法中止执行,等到有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2、与法院沟通,分期缴纳。3、司法机关依法追缴,通过调查各类财物状况,查封、扣押、划拨账户等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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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的次数是不限制的,判无期徒刑时,只要符合条件,还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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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公示假释结束后送达监狱的释放日期,但是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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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拘役的,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同时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而且缓刑后对所著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