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时间:2021.06.2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48人
律师解析: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财产主要包括:
①公民的收入;
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各自所有,是可以作为遗产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据我国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继承人对继承的房屋进行买卖时,是需要交纳契税的,契税一般是由购房者承担的。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

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该咋撤销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浏览量:1167 2022-08-11
  • 农村分家协议书该咋写?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农村的分家协议不同于传统的析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包括析产、赠与、赡养等多项内容,因为分家的情况较复杂,必须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并签名。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与信息;(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责任。

    浏览量:1180 2022-08-11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应该如何撤销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浏览量:1124 2022-08-01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应该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520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会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1067 2022-01-10
  • 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王通律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播放量:837 2022-01-06
陈文龙律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陈文龙律师,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十一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公司法及商事诉讼。陈文龙律师同时服务十几家中大型公司,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公司运营与重要商业谈判,曾全程参与办理标的近百亿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其所带领的团队,曾参与过多次大额并购项目,并与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保持良好关系。 陈文龙律师,曾多次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华夏时报、国际商报等媒体采访,对公司法及民商事领域时事,给出专业建议与评论。 陈文龙律师为人诚实、正直,做事细心、严谨,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全面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商事法律服务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仲裁业务、商务文案制作、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和审查合同文本、律师尽职调查等。多年执业经历,千百次法庭对阵,运用法律法学方法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咨询该律师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股权继承是否可以?

    1333人阅读

    可以放弃股权的继承。但是如果这个股权是作为遗产要求当事人继承的,当事人必须要在这个遗产进行正式分割之前就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能够是口头放弃,必须要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或者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放弃。

  • 第一顺序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可以吗?

    1342人阅读

    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就做出放弃的表示,而且当事人必须要用书面的形式或者到有关机构进行公证,一旦公证之后,当事人就不再是继承人了,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做出放弃继承,那么是视为继承的。

  •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就可以继承吗?

    1820人阅读

    继承人再遗产处理前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放弃是可以继承的,一般做出放弃继承遗产的申请是需要在继承开始,遗产处理前,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到其他继承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未表示就可以视为继承。

  • 自立遗嘱和代立遗嘱的区别是怎样的?

    1527人阅读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见证人。如果是自立遗嘱那么通常是不需要任何见证人的,只要这个遗嘱是当事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那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最后一份自立的遗嘱是法律分割遗产的直接凭证,但是代立遗嘱一定要有合法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