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容留次数12次的认定

容留次数12次的认定

时间:2025.01.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22人
律师解析:
需要满足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方面,则认定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次,12次都满足这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
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但不要求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容留次数12次的认定 阅读:822次
    需要满足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方面,则认定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次,12次都满足这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客观要...... 更多>>
  • 容留吸毒的次数的认定标准为被容留人有吸毒行为即可以算作次数。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 更多>>
李宁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