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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可以请求返还未支付金额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金融保险 票据纠纷 阅读:1084人
律师解析:
持票人是可以请求返还未支付金额的。
若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票据债务人要求支付该金额。
要是票据因法定原因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持票人同样能要求相关责任人返还未支付款项。
这是为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而设的规则。

案情回顾:

小朱因业务往来获得一张票据,票据金额为5万元。小朱在票据到期后向出票人小许提示付款,小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合法持票人,有权获得票据金额,而小许则坚称等自己资金状况好转再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小朱作为合法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有权要求出票人小许支付票据金额。
2、小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票据金额,这种理由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小许应当按照票据记载的金额和时间向小朱支付款项,小朱有权请求小许返还未支付的5万元票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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