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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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指婚姻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金融责任,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这包括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承担的债务。如果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除非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合意之债通常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或开展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比如家庭的日常开支等。而个人债务则是在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是婚后未经对方同意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进行的大额个人投资所产生的债务等。

夫妻财产的法律划分:如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何界定夫妻共有财产及夫或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取得的如下财物,即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一)工资收入、奖金奖励、劳务酬劳等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之盈利、投资所获之回报;(三)知识产权之归属及其带来之收益;(四)遗传或接受他人赠送之财产,但根据该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排除在外者不在此列;(五)其他应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对以下财物作出明确说明,它们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在婚前所拥有之财产;(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之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为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四)非通用型日常生活用品,例如专属个人使用的衣物、化妆品等;(五)其他应被确认为由单一方所有的财产。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源于维持共同生活需求或双方同意的负债,如家庭日常开销。而个人债务则指婚前个人所负,或婚后未经对方同意且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投资经营的债务。这种区分有助于明确债务责任归属,维护婚姻财产关系的清晰与公平。

个人债务通常是指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这些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没有体现双方的共同意愿,比如赌博、涉毒等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则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用于家庭基本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所欠下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