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案四修改的内容有: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程序、被回购的规范要求等,具体情况下对于公司法中有关规定的修正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公司类型来进行处理的。
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修改内容是主要包括:对“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完善、对当事人自认规则的修改、完善、对免证事实的规范、规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完善证人证言制度,落实诚实信用原则、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等。
《民法典》关于保证合同的修改内容有,对于保证合同的独立性条款已无效;再者就是保证责任约定不明时,为一般的保证;还有就是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那么适用于六个月的保证期间。
《民法典》保证合同实际上是没有做出过多的修改的。根据我国新颁布实施《民发典》685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通过单独订立书面形式来完成,同时也是可以在主债权合同当中决定保证条款来完成。
就《民法典》合同修改的内容来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涉及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相关事项,以及具体事件发生时应当遵循的原则等。值得注意的是,保证合同对于保证人作出了特殊的身份规定,只要具备能够代为偿还所有债务的能力并且身份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即可以成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