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如果没有合法的行医资质却开展诊疗活动,就可能涉及
非法行医。
比如一些没有医师证的人给他人看病开药。
2.
情节严重: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或者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3.
主观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仍从事医疗活动,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主观要件。
案情回顾:小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擅自开设诊所行医。小胡因身体不适前往该诊所就诊,小朱为其诊断并开了药。然而服药后小胡病情不但未好转反而加重,被紧急送往正规医院治疗。小胡
家属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而小朱则称自己只是出于好心帮忙,不认为自己
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小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开设诊所为他人看病,符合非法行医的主体条件。
2、小胡在小朱处就诊后病情加重,可认定为造成了一定后果,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综合来看,小朱的行为符合非法行医罪的
构成要件,应被判定为非法行医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