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在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定有罪之后,便需按照相关规定退还保释金。在取保候审过程完毕时,应当对相关强制性法律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满足逮捕条件,有关部门将依法开具逮捕令,对犯罪嫌疑人加以逮捕;反之,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则应尽快释放犯罪嫌疑人。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循随传随至的原则。取保候审主要分为保证人担保与保证金担保两个模式可供选择。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这段时间没有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应全部退还。一般来说,审判结果公布生效后,有关部门会按照规定流程处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规,若被定罪,取保候审期满后,可持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回保释金。这一决定通常由最初决定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作出。简单来说,只要遵守规定完成取保候审,拿着解除通知就能取回保金,流程由原判机关主导。
取保候审人员被判有罪后,若没有违规行为且未造成损害,保证金应该退还。当事人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告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一般来说,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办理机关会通知银行退款,以确保保证金能顺利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取保候审结束时,若嫌疑人没有违规,公安机关应当把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他。但是,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拿着相关文件,到指定银行去领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