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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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借款未偿还的纠纷案中,若法院已对被告发出传票,然而被告却拒绝接收或是毫无正当理由地不参与庭审活动,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此进行缺席审判。也就是说,即便被告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仍可凭借现有的证据及案件资料,依法做出裁判结果。因此,倘若被告未能履行其接收传票的法定责任,作为原告方,便有充足底气期望法院能依现行法律法规公正裁决,为原告争取权益。

若在此类借款未偿还的诉讼案件中,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向被告发送的传票未能被妥善送达到其手中。此时,负责送达的执法人员可依据相关法规,邀请与此事件相关的基层组织乃至被告所属单位的代表在场,详细阐述情况,并在送达回执单上详细记载其拒绝接收的具体原因以及送达日期,由送达人和在场的见证人员共同签署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如果网贷收到法院传票就需要及时的签收,并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情况,不管自己是否签收传票,那么之后的诉讼程序都会照常的进行下去,但如果自己没有进行签收,对于自己的诉讼是完全不利的。

民间借贷法院传票不去,可以由人民法院拘传。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