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能确定花盆所有者或管理者,一般由其担责。
按照《
民法典》,搁置物坠落伤人,所有者等不能证明无过错,就得承担责任,像业主家花盆坠落砸人,不能自证无过错,就要负责。
2.若难以确定具体
侵权人,除能自证不是侵权人的,可能的使用者要给予补偿。
如整栋楼多个住户阳台有花盆,无法明确哪家的坠落,除自证者外,其他住户要补偿伤者。
3.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者若没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也要担责。
案情回顾:小胡路过一栋居民楼时,被从阳台坠落的花盆砸伤。经调查,该楼多个住户阳台都放置了花盆,难以确定具体是哪家的花盆坠落。部分住户能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不可能是侵权人,但仍有一些住户无法自证。此外,小区物业服务存在漏洞,未对阳台花盆放置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小胡要求可能加害的住户和物业承担责任,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因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住户外,其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给予小胡补偿。这些无法自证的住户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所以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存在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也应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
侵权责任,对小胡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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