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建设工程各部分质保期不同。
基础设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保期是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卫生间等防渗漏,质保期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供冷期;
电气管线等工程,质保期2年。
3.其他项目质保期由双方约定。
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
4.若合同约定低于法定标准,按法定标准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的建筑公司
承包了小许的商业楼建设工程。双方
签订合同,约定电气管线质保期为1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半,电气管线出现问题,小许要求小朱维修,小朱以合同约定质保期1年已过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电气管线工程的质保期为2年。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且若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低于法定标准,应按法定标准执行。
2、本案中,小朱和小许合同约定的电气管线质保期1年低于法定的2年标准,所以应按照2年的法定标准执行。目前尚在质保期内,小朱有义务对出现问题的电气管线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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