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民事案件开庭之,是能够进行补充证据的,一般补充证据的期限是要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但当事人也可以主动和法院进行协商,一般逾期的证据都不予采纳。
刑事案件开庭后,是可以补充证据的,这个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的,是可以补充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要求新的证人出庭,也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人民法院是应当允许的,这个补充证据是合法的。
开庭后补充证据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来确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开庭时间确定后原告补充证据显然是可以的,原告可以在开庭之前,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来提交有关证据,特别是对于庭审开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的,也可以向法庭说明理由后提交处理。
开庭后补充证据的时间在开庭时直接向司法机关出具,但需要由司法机关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对于符合审理程序和实际需要的证据进行处理,如果存在逾期提供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