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及条数高达一万条且未获取任何收益者,司法机关在评判其是否具备适用缓期执行的条件时,通常会予以较高的宽容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大量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行为,一旦达到严重程度,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处以罚款;而当情节极度恶劣的时候,那么罪犯将会遭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罚金的惩罚。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包括:1)出售行踪轨迹信息用于犯罪;2)明知或应知他人犯罪仍提供信息;3-5)非法提供大量各类敏感信息;6)累计或比例达到一定数量与收益标准;7)利用职务或服务获取并严重出售;8)有前科再犯;9)其他情节严重。
侵犯逾万条公民信息但未获利,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国法律,非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将受此惩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获取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虽未获利,若数量达10,000条,或判缓刑。据我国法律,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