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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都有怎样的行为

时间:2025.06.2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356人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骗财:
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公司,然后与他人签订合同,借此骗取财物。
2.用虚假票据或产权证明担保诱签合同:
像用伪造房产证明当作合同担保,以此诱骗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
3.无实际履行能力骗签后续合同:
自身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却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以此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骗取对方信任后实施诈骗。
4.收受财物后逃匿:
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直接消失不见。
5.其他骗财方法:
此为兜底条款,具体行为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比如通过复杂的欺骗手段,让对方在不了解真实情况时签订合同并遭受财物损失等。
总之,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合同诈骗,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编造了一家根本不存在的公司,与小李签订合同骗取其财物。小胡用伪造的房产证明作为合同担保,诱使小丽签订合同。小静自身无实际履行合同能力,先履行小额合同取得小许信任后,诱使小许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并实施诈骗。小许收受小静给付的货物后逃匿。此外,小胡还通过复杂欺骗手段让小李在不明真相时签订合同致其财物受损。

案情分析:

1、小许编造不存在公司签合同骗财,构成虚构单位签合同骗财的合同诈骗行为。
2、小胡用伪造房产证明担保诱签合同,属于用虚假票据或产权证明担保诱签合同的诈骗。
3、小静无实际履行能力骗签后续合同,符合此类合同诈骗特征。
4、小许收受财物后逃匿,构成该类合同诈骗。
5、小胡其他复杂手段骗签合同,依据兜底条款也构成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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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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