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立即咨询商品房预售合同黄金版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条件包括:合同签署方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系在各方真实意愿下达成;以及,合同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在此前提之下,房屋买卖合同才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应并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文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备案合同在法律领域上所享有的效力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严格审核并依法订立后,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自双方签署或加盖印章之日起正式成立。而对于符合法定要件的合法合同,自签订之刻起即告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合同为行政法规所要求需要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应遵循上述规定执行。然而,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进行备案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在房地产领域中,未经过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其有效性并不受制于是否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签署各方需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实性;同时,合同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定的形式规范标准;最后,不得违反任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预售关系的建立和存续是合法合规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第22条:法律效力的明确定义1.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与买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合约;然而,若能于诉讼发起之前顺利获取到此许可证明,则可认定该合同为有效。
商品房预售的效力的确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