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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贷的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时间:2025.06.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20人
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得分情况。
若贷款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那就是共同债务。
像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买房等,且双方知晓或认可。
2.若贷款仅一方用,没用于共同目的,另一方也不知情、没认可,通常算个人债务
如一方私自借钱去赌博。
3.司法中,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举证,证明符合共同债务情况。
证明不了,法院可能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钱方自己还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瞒着小丽向他人贷款。小朱称该贷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购置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但小丽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认为该贷款是小朱个人使用,应属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夫妻一方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需看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小朱称贷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购置房产,但小丽不知情且未追认。
2、主张为共同债务的小朱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贷款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若小朱无法证明,法院可能认定该贷款为小朱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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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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