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当存在借贷关系失衡导致欠债不还的情况时,如欠款人主动拨打被欠款方的电话,从本质上讲这种行为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却出现了恶意骚扰、威胁恐吓等不当举动,那么就可能涉及到相关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条款与内容。在此种背景之下,作为受害方的债权人有权依据自身实际需求,考虑通过司法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期能够索回自己所拥有的债权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且通常涉及一定金额或特定行为模式。单纯通过电话告知他人并不构成直接的盗窃行为,因为没有实际占有财物。要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必须全面评估案件细节和证据,确认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行为和其他构成要件。仅凭电话通知不能认定为盗窃罪,否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电话告知不属于盗窃罪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且通常涉及一定金额或特定行为模式。单纯通过电话告知他人并不构成直接的盗窃行为,因为没有实际占有财物。要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必须全面评估案件细节和证据,确认是否存在非法占有行为和其他构成要件。仅凭电话通知不能认定为盗窃罪,否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电话告知不属于盗窃罪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