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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应该在哪里起诉

时间:2025.06.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38人
律师解析:
1.房产纠纷起诉遵循专属管辖原则,需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不能由其他法院管,当事人也不能协议变更。
2.不动产纠纷用专属管辖,是为方便法院勘验、保全和执行,也有助于查明真相。
3.像房产买卖、租赁等纠纷,要向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交起诉状证据起诉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李因一处房产的买卖产生纠纷。小许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而小李主张要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二人就管辖法院问题争执不下,小许已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小李则坚称此纠纷应遵循专属管辖原则,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房产纠纷属于此类范畴,应在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是为了便于法院进行勘验、保全和执行等工作,也利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
2、本案中涉及房产买卖纠纷,应向房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来启动诉讼程序,所以小李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小许所在地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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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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