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纳税人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
逃税数额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
逃税罪。
扣缴义务人用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
收税款,数额大的也
犯罪。
2.若经税务机关追缴通知,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
行政处罚,一般不追究
刑责,但五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偷逃税行为
符合条件也会构成犯罪。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为获取更多利润,他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发现后,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小何起初不愿配合,后在了解后果后,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了滞纳金,并接受了行政处罚。但小何曾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小何的行为已符合该罪的
构成要件。
2、虽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通常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小何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不满足此豁免条件,所以小何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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