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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成年签署是否有效

时间:2025.06.0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45人
律师解析:
1.《民法典》表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纯获利或与自身状况相符的事有效,其他则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2.未成年人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既非纯获利,也与年龄智力不匹配,所以合同效力待定。
3.若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如孩子私自签购房合同,父母不认可,合同就无效。
4.实践中,开发商常要求法定代理人一同签合同,避免效力纠纷

案情回顾:

10岁的小许对一套商品房十分感兴趣,在未经过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当时未要求小许的法定代理人一同签署。小许父母得知此事后,认为小许年纪尚小,不具备购房的认知和能力,拒绝追认该合同。开发商则认为合同既然已签就应生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不属于纯获利益行为,也通常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
2、小许作为10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由于小许父母拒绝追认该合同,所以此合同无效。实践中开发商应要求法定代理人一同签署合同,以避免此类效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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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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