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个体工商户变更之后,原债务由谁承担倘若该笔债务在营运商变更加入之前已经存在,那么应当由先前的出让方来负担起连带责任;而若是在营运商发生变动之后才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新的接受者来承担这个债务。对于购买店铺的买家来说,与出让店铺的卖家以及原先的店主形成了两对相互独立的转让关系;同样地,原来的店主及其债权人也构成了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两者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
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后,遗留的债务承担问题往往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而定。若存在相关协议,可依约履行;如无书面协议,则转让之前的债务主要须由原先的经营人承担,而转让之后的债务则应由新的经营者负责担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其债务仍由公司独立承担,以全部资产为基础。法人变更不影响债务归属,公司债务人身份及与债权人的关系保持不变。新任法人代表仅代表公司行事,不直接承担旧有债务的个人责任。
若独资企业法人变更,且股东能证明公司业绩与个人民事责任界限明确,则公司独自承担法律义务和债务偿还,股东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通过资产资源承担债务。
若独资企业法人变更,且股东能证明公司业绩与个人民事责任界限明确,则公司独自承担法律义务和债务偿还,股东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通过资产资源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