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自己
打官司步骤:
1.确定
管辖法院,通常选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2.写好
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
赔偿诉求和事实理由。
3.准备
证据,如诊断证明、
误工证明等。
4.提交诉状和证据,缴纳
诉讼费。
5.开庭前了解庭审规则,庭审按序陈述、质证和辩论。
6.等判决,不服可上诉。
对法律有疑问,可找法律援助。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受到人身损害,他决定自己打官司维权。小朱认为应向侵权行为地
法院起诉,而其朋友小李觉得被告住所地法院更合适。此外,在准备证据时,小朱认为医院诊断证明足够,小李则坚持还需误工证明和事故现场照片。两人为此产生争议,但小朱还是按自己想法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缴纳诉讼费后等待开庭。庭审结束后,小朱对判决结果不满,考虑是否上诉。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案件管辖法院既可以是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小朱和小李的观点均符合法律规定。
2、证据准备方面,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都有助于支持
诉讼请求,小李的观点更为全面,多方面证据能增强诉求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3、若小朱对判决不服,在规定时间内他有权上诉,通过上诉程序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若对法律适用等有疑问,可咨询法律援助机构获取免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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