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量刑,是根据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刑期在3到10年之间;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大规模停电,那么刑期可能会增加到10年以上,甚至是终身监禁,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个罪名关系到公共安全,所以蓄意破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会更重。在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破坏的手段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
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刑罚根据破坏程度和后果划分。大量破坏威胁公众安全但未引发严重后果者,将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如已致严重事故或后果,犯罪分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判决。
预谋破坏电力设备罪,阻止实施可获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一旦造成严重公共秩序混乱和实际损害,量刑将加剧,可能判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鉴于其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本质,此属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犯罪。构成违法需证明行为确实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害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客体上,针对公共安全;主观上,故意犯罪,动机多样不影响定罪;客观上,需实际破坏运行中的电力设备,行为形式多样;主旨上,主体广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有能力者皆可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