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购买房产后遇质量问题,可向当地质检站申诉。首先确认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企业沟通并报相关部门鉴定备案。 建议寻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评估。勘察、设计单位如因质量问题导致损失,应减免费用并赔偿。施工单位如造成质量问题,应负责修复、返工或改建,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所有权纠纷首先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政府裁决:集体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裁决。对政府决定不满,当事人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房屋质量赔偿的相关规定指出,当房屋出现质量疑问之时,购买者可参考早先签订的购房合约之中的具体条款,对照现今房屋中出现的实际质量问题来明确责任归属,并向责任方提出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相应损失赔偿的请求。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可能出现“一房多卖”。已签署协议但后完成所有权登记者成合法所有人,前签者仅可要求退款及赔偿。首笔交易后,再卖属非法。二次购房均未过户者,需视情况处理。受害者应及时采取措施,通过法律维权。
首先,应尝试协商以求妥善解决。此时应基于善意,诉诸于互相理解和妥协,这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模式。其次,倘若无法自行达成共识,我们还可请求权威机构予以调解,例如,若有关方面涉及国有企业,即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