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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开发商选哪个法院

时间:2025.04.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87人
律师解析:
起诉开发商相关纠纷时,管辖法院的确定要依据具体情况。
1.专属管辖情况:
一般而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遵循专属管辖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这类问题,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开发商时通常要向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由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调查、勘验等工作开展。
2.约定管辖情况:
要是合同里对管辖法院有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合同双方的约定。
3.一般地域管辖情况:
当涉及开发商的其他纠纷,如侵权纠纷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
其中,被告住所地指的是开发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也就是说,与开发商侵权行为发生相关的法院都可能拥有管辖权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小丽开发的房产,后因房屋质量问题与小丽产生纠纷。小朱欲起诉小丽,对于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存在争议。小丽认为应按合同约定,由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小朱觉得这是房产纠纷,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2、若合同中有关于管辖法院的特别约定,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则依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若涉及侵权纠纷等其他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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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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