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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式诈骗成立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立案

时间:2025.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99人
律师解析:
1.借贷式诈骗立案需要多方面证据
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很关键,像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借条明确双方借款事宜,借款合同规范权利义务,转账记录显示借款交付,聊天记录能反映借款前后沟通及行为人态度。
要证明行为人借款时有非法占有目的。
比如虚构借款用途,实际并非所说用途使用借款;
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使出借人难以核实其真实情况;
肆意挥霍借款,将借款用于非必要消费;
隐匿财产拒不归还,故意躲避还款。
若有证人证言,能证明行为人借款时异常表现或对借款不当处置,对立案有帮助。
比如证人看到行为人借款后大肆消费却不提及还款,或者将借款用于高风险投资等。
2.总之,必须综合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行为存在且行为人有非法占有故意,才符合借贷式诈骗的立案标准

案情回顾:

小许以做生意为由向小李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小李通过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然而,小许并未将该笔借款用于生意,而是肆意挥霍。小李多次催还,小许隐匿财产拒不归还,并故意躲避小李。小李认为小许构成借贷式诈骗,欲向警方报案,但不确定手中借条、转账记录及证人小胡看到小许借款后大肆消费的证言能否让警方立案。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借条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转账记录能显示借款交付情况,符合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要求。
2、小许虚构借款用途、肆意挥霍借款且隐匿财产拒不归还,体现其借款时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证人小胡的证言能佐证小许借款后的不当处置。综合各类证据形成证据链,符合借贷式诈骗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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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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