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主要在于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员工。他们通过利用自身职权中的优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纳入个人支配范围内,或者作为借款提供予他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挪用资金罪。
在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时,取证的具体标准可以归纳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行为人必须真实地实施了挪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组织的资金行为;其次,证据需要证明行为人对于所挪用的资金的使用并未获得合法的授权,或者其行为已经超越了其职务范围;再次,证据还需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该笔资金的意图,或者其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最后,证据还应证明行为人的挪用行为已经给资金的安全性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或者存在潜在的风险。
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方面特征显著地体现在行为者如何依托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归属的单位资金调配到自己或他人手中进行私人用途,达到一定数量后,在长达三个月以上仍未归还原单位,抑或是虽然尚未持续达三个月,然而已达到一定数额且用于谋求经济利益或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此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作为所有权主体的法人组织对其财产的支配权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涉及挪用资金罪的三十万元定罪量刑内容包含哪些对于挪用资金达30万元人民币这一严重情节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被判处刑期在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此外,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的职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资金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出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尚未偿还),或者是为了获取利润而进行的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了非法活动,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挪用资金罪立案数额标准包括哪些要素当某一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机构的员工,以其职责权限为依托,非法侵占本单位财产用于个人私用或擅自将其借与他人时,倘若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一,该员工盗窃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到3万元之间,并且在连续三个月内没有返还;第二,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1万元到3万元之间,并利用这些资金进行盈利性活动;第三,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人民币5000元到2万元之间,并利用这些资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