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存在多种不
开庭审理的情形:
1.上诉和
抗诉案件:
对于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案件,若第
二审人
民法院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
当事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
事实清楚,便可以不开庭审理。
比如在一些
证据确凿、事实清晰的案件中,经上述程序审查后,法院认为无需开庭,通过书面材料等方式就可准确判断案件情况,进而作出公正裁决。
2.
简易程序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的案件,当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
犯罪行,对指控的
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这些条件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对于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既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这类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若情况简单明了,可能不开庭审理。
例如一些
犯罪情节较轻、事实清晰的
盗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后,可能通过简便方式处理,无需开庭。
3.
死刑复核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在此过程中,存在不开庭审理的可能性。
合议庭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讯问被告人等方式进行审查判断,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等相应裁定。
案情回顾:小何因盗窃罪被基层法院
一审判决。小何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阅卷、讯问小何、听取
辩护人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同时,该基层法院审理的另一起小李盗窃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小李承认罪行且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小胡因严重
暴力犯罪被
判处死刑,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这三起案件均面临是否开庭审理的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何的上诉案,若二审法院经法定程序审查后认定事实清楚,可不开庭审理,通过书面材料等准确判断案件情况并作出裁决。
2、小李的盗窃案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若情况简单明了,可能不开庭而通过简便方式处理。
3、小胡的死刑复核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可能不开庭,通过审阅材料、讯问被告人等方式审查判断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