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要是拖欠你加班费,那可就是违法了劳动法规。你可以先去找HR或财务问问,看看是咋回事,然后表达一下希望赶紧把钱给你的诉求。要是沟通之后还是没结果,你就可以去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得把能证明你加班的证据都准备好,比如审批单、考勤记录、工作邮件之类的。
工伤员工在养伤期间,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应与工伤前保持一致,包括工资和福利。这里的“原工资”是指员工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即正常工作日的收入,不包含加班费。由于工伤员工无法加班,所以在计算工资时不应加入加班费。
劳动者有权在一年内提出加班费用申诉,视为劳动争议。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应在下月支付,休息日加班可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仲裁申请期限为一年,从知道权益受损时开始计算,期间如主张权益或对方承诺履行义务,仲裁期中断,重新计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及保护期限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