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轻微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仅财产损失)可自主解决。当事人需自行协商并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自行调解协议书",此协议作为处理依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事后发现有必要,此类案件可能被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自行调解成为首选解决方式。
交通肇事罪不立案,常因公安和检察机构认为无明确或轻微犯罪行为,决定不予追责。若受害者坚持追责,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自诉。同样,若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追责条件,相关部门可依法撤回案件处理。
交通肇事罪立案后,公安机关不得擅自撤销。如需撤销,需满足《刑诉法》第15条条件,如无犯罪事实或罪行轻微。经调查,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将资料移交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起诉。
交通肇事犯罪立案前能否撤销,需视案情而定。若责任明确但未达到刑事追究标准,或双方和解并赔偿获谅解,可能不进入刑事诉讼,自然无撤案之说。一旦公安机关立案,则进入刑事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如侵犯财产罪,若被告人未被羁押,法院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判决。实践中,因案件复杂性和程序等因素,期限可能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