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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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在此期间,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动力关系。劳务派遣协议依法到期解除后,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则有义务向其所派出的劳动者提供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当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时,倘若被派遣劳动者选择结束在该公司的工作,此时是并不需要继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他们的。
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依法不续签,须向劳动者支付全额经济补偿金;反之,如单位欲维持或改善合同条件续签而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区分续签与否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关键点。
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按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一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若工资超当地月均三倍,以三倍为限,补偿不超12年。计算基数为员工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
劳务派遣期满终止,经济补偿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补偿金额按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一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则付半个月工资。法规依据现行法律。
劳动合同期满,如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员工不愿续签,单位无需经济补偿。若单位降低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需赔偿损失。公司单方面不续签合同,必须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