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涵盖多方面:
1.
医疗费:
按实际发生算,含挂号费、治疗费、药费等各项费用。
2.
误工费:
因
医疗事故致患者误工减少的收入,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4.
陪护费:
患者住院需专人陪护,按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依
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60周岁以上,不超15年;
70周岁以上,不超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配置补偿功能器具,凭
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7.
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
8.被
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
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其
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医疗事故等级等因素,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
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6年;
造成残疾,最长不超3年。
案情回顾:小何在医疗事故中受伤致残。医疗机构认为赔偿费用应从低计算,如误工费按最低标准、残疾生活补助费年限缩短等。而小何一方认为应按照实际情况,如自己因事故误工减少的实际收入计算误工费,按正常标准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医疗费应依据实际发生计算,涵盖挂号、治疗、药费等,小何的实际医疗支出应得到全额赔偿。
2、误工费按照小何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确定,医疗机构按最低标准计算不合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
4、若小何住院需专人陪护,陪护费按当地护工同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依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按对应年龄赔偿相应年限。
6、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7、若涉及丧葬,丧葬费依当地规定补助标准计算。
8、若有特定无劳动能力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付。
9、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事故等级等,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残疾最长赔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