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允许涉嫌犯罪者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并依法享有聘请辩护人的权利。自侦查开始嫌疑人即可委托律师辩护,侦查阶段限于律师,被指控者有随时委托权。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阶段,司法机构均应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可委任辩护人。在押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也会被及时传达给律师。
犯罪嫌疑人如对地方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仔细审查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案件,根据案情具体分析,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流程确保了逮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给予犯罪嫌疑人申诉的机会,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严谨与公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获批捕的案件,检察院需明确不予批捕理由,并告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方法与途径。检察院不批捕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检察院释放情况。这一流程确保了法律的公正与透明,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在确立对诈骗洗钱犯罪的批捕标准时,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如犯罪严重性、证据充分性、逃避可能性及社会危害性。对于涉及巨额诈欺、众多受害人或频繁作案,并存在洗钱行为的案件,视为重大犯罪,检察院可能依法批捕。同时,还需考虑嫌疑人合作态度、居所固定性与职业稳定性等因素。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获批捕的案件,检察院需明确不予批捕理由,并告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方法与途径。检察院不批捕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检察院释放情况。这一流程确保了法律的公正与透明,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