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借钱给别人有哪些担保方式

借钱给别人有哪些担保方式

时间:2025.04.01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82人
律师解析:
借钱担保常见方式如下:
1.保证
由第三人充当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依约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其中又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求偿,只有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以此财产作债权担保。
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比如用房产抵押借钱,若到期未还,债权人可处置房产。
3.质押
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担保;
权利质押是以汇票本票支票等权利凭证出质作担保。
像用存单质押借款就属于权利质押。
4.留置:
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若债务人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通过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债权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
收受定金方不履行,应双倍返还。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10万元,小胡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小许到期未还款,小李要求小胡承担还款责任。小胡认为自己是一般保证,小李应先向小许求偿。同时,小许曾以自己的房产为该借款作抵押。此外,小静以一张存单为该借款作质押。现各方就担保责任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保证方式,若为一般保证,根据法律规定,小胡享有先诉抗辩权,小李需先向小许求偿,在小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小胡才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小李可直接要求小胡承担责任。
2、对于抵押的房产,若小许不履行债务,小李有权依法将该房产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小静的存单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若小许未还款,小李可依法就该存单优先受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