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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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由具备法定资格的交通警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出具认定书。责任划分依据双方过失程度,单方造成事故者承担全责,多方造成事故者则根据错误严重性分别承担主责、次责或同责。突发意外情况下,各方均无责任。

机动车停靠路边被撞,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若车辆合规停放且不妨碍交通,责任由撞车者承担。若违规停放或占用应急通道,车主需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若因故障或特殊原因短暂停留并设置警示标识,车主可不担主责。但逃逸者将负全责。双方均有过失时,应减轻各自责任。

在路边有明确停车标识的地方停车是合法的,若骑车者撞上需承担全部责任。而若路边无标识,则为临时紧急停车,若车后有警示标记,骑车者仍需负责。若汽车违规停放且无警示标志,则需承担20%的次要责任,骑车者承担80%的主要责任。因此,驾驶员和骑车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在明确划分的停车场内,自行车驾驶者若冲撞车辆应负全责。对于临时紧急停车,若汽车后方有警示标识,自行车驾驶者也应承担全责。但若车辆违规停放且未设警示标志,违规停车方需承担20%的次要责任,自行车驾驶者则需承担80%的主要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若法院裁定您全责,您需按法律规定承担全部财产损失赔偿责任。若责任存在争议,需根据各方过失程度,依法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按比例分担损失。因此,明确责任是赔偿的关键,遵循法律程序能确保赔偿的公正与合理。